國立中央大學諮商中心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 「大學部班級座談」需求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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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團體 | □ 班 級:_________________,導師1:_________________ | |||
座談時間 |
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時 (例如:10-12時、13-16時) | |||
座談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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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的學生人數 | _______人 (※參與人數至少20人以上) | |||
申請人 | (1)姓名:______________ | |||
經費來源 |
| 學習護照 | □需要 | |
座談方式 | 座談主題 | 備註 | ||
□心理測驗 | □生涯測驗,例:「生涯興趣量表」 | 一次一小時,共需兩次 | ||
□心理講座 | □特別企劃~「雲門舞集2008流浪者校園講座」(限4-6月) | 一次 | ||
| 一次 |
- 填妥後請送交諮商中心—校內公務信封、傳真:425-6388,或E-mail:yuehfu@cc.ncu.edu.tw
- 若對此活動申請有任何疑問歡迎撥諮商中心分機57263、57264。
「大學部班級座談」申請須知
1. 申請時間:請於活動前3週提出申請,以利安排相關事宜。若不符合申請條件或不在諮商中心服務範圍內,怒不受理(諮商中心保有最後審核權)。
2. 辦理流程:
(1)請申請單位填妥「班級座談需求申請表」送至諮商中心。
(2)諮商中心收到申請表後,將主動與申請單位確認場次相關事宜。
(3)諮商中心確定講師與講題後,將與之聯繫並做最後確認。
(4)座談前一週內將再次確認,座談場地與設備請申請單位提供,當日將由申請單位與諮商中心共同合作接待講師。
3. 場次限制:為了維護座談品質,每學期座談場次以10場為限,以收到申請表的時間順序進行安排,若超出場次限制,將於下學期申請時優先安排。每申請單位限一學期申請一次。申請後若因故取消座談,請務必提前告知,若無故臨時取消座談,將停止受理申請一學期。
4. 講師背景:諮商中心提供之講師皆具有專業背景,例如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精神科醫師、實習諮商師或相關領域專業講師等,每場次會視需求安排適合之講師。
5. 進行方式:每場次除講師的主要座談內容之外,最後20分鐘將安排諮商中心簡介,並進行該場次的回饋表填寫。
6. 經費說明:講師若為外聘,原則上將由諮商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亦歡迎申請單位自行支付(可自行支付講師鐘點費之單位將不受限於第3點所提之場次限制)。
7. 學習護照:每場班級座談可申請學習護照時數二小時,學生社團則自行申請。
8. 聯繫方式:若有任何相關之問題或意見歡迎與諮商中心聯繫。
聯繫人:諮商輔導老師傅琇悅
E-mail:yuehfu@cc.ncu.edu.tw
校內分機:57263、57264
傳真號碼:(03)425-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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