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原則

主講人: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吳志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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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商中心特別邀請輔仁大學吳志光教授來演講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的處理方式。在講座過程中,吳教授以個人的專業知識,及處理過的相關經驗做分享,並以詼諧幽默的方式,帶出性侵害與性騷擾議題的處理經驗與討論。

 

性別教育應從根基紮起

    吳教授提到現今青少年的性知識多數並不正確,性知識來源的管道多數為同儕間彼此口耳相傳,以訛傳訛。吳教授提及問卷調查結果,台灣的青年學子們若發生情感問題,其求助對象大約七成對象為同儕,僅8%者會與父母溝通,而4%者會向學輔中心求助。又根據調查顯示,現在的國中生最想瞭解的議題是如何跟異性相處,而非學生家長心目中的「學測加考作文該如何應付」。吳教授也舉例說明部份理工科大學的男學生,由於求學時代都專注於升學,對於兩性互動的知識是貧乏的,而進入大學殿堂後,面對追求異性時,可能有不當之舉,而構成性騷擾。因此,性別知識的教育應在國小教育做起,而非等到大學之後才亡羊補牢。

 

分辨何謂性騷擾

     吳教授透過影片觀賞讓聽眾理解何謂性騷擾,性騷擾界定的模糊之帶該如何分辨。遭遇性騷擾時,即時“Say No”是必須,但卻困難的。因被騷擾者在面對疑似性騷擾的舉動時,往往不敢第一時間表達拒絕之意,擔心人際互動上的尷尬或影響彼此的情誼。更甚者,像是遇到有權力差距的騷擾者,牽涉的層面更複雜,也更難及時表達拒絕之意。吳教授更提及性騷擾案件之行為人通常的共通點是欠缺「察言觀色」的能力。因此,兩性互動時,尊重彼此及察言觀色是十分重要的。

 

學校須建立品牌形象

     學校必須逐漸地建立起一個品牌形象,每一次的處理事件都必須細心且站在申訴人的角度想,取得申訴人的信賴。例如:當處理的性騷擾案件是牽涉到學生與任課教師時,應考量學生對成績的擔憂。而每次案件的成功處理,也能讓學生產生對學校的信任感,了解學校不會「吃案」,在安全的環境裡,能更勇敢地捍衛和保護自己的權益。此外,因申訴人一開始常會猶豫是否要提出申訴,所以第一線的處理人員十分重要,譬如:教官或導師們,如果能取得學生的信賴,鼓勵學生提出申訴,並讓學生擁有安全感,進而學生將可為自己的權益發聲,達到懲惡揚善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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